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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浏览量:次

GB 38507-2020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梦能涂料每日解读涂料行业标准

前言:印刷行业的“VOCs削减令”

在印刷与包装行业,油墨是传递图案与信息的关键材料。从书籍报刊的印刷到食品包装的着色,从塑料薄膜的凹印到瓦楞纸箱的柔印,油墨的应用无处不在。然而,传统溶剂型油墨在印刷过程中会释放大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对大气环境和操作人员健康构成严重威胁。随着“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深入推进以及国家对VOCs排放管控的日益严格,对油墨产品实施VOCs含量限值成为行业绿色转型的迫切需求。

GB 3850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正是为此而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它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4日发布,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给出了油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包装标志和禁用溶剂清单。它适用于出厂状态的各种油墨,但不包括印刷时用于调节油墨上机性能的添加剂、稀释剂等,也不适用于印刷时用到的洗车水等产品。作为我国油墨领域首部强制性VOCs限量标准,它堪称中国印刷行业VOCs减排的“里程碑”文件。

梦能涂料解读: 这份标准发布于2020年3月,是油墨行业环保管控领域的“开山之作”。在此之前,油墨的VOCs管控主要参照其他相关标准或企业自律,缺乏针对性的、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8507-2020的发布,填补了这一空白,为油墨的生产、检测、使用和监管提供了权威的法律依据。值得注意的是,本标准仅针对“出厂状态”的油墨,这意味着印刷厂后期添加的稀释剂、添加剂等不在本标准管控范围内——但这并不意味着印刷厂可以随意添加高VOCs稀释剂,因为印刷厂自身的VOCs排放仍受其他环保法规的约束。

一、 标准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标准全称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
英文名称 Limit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in printing ink
标准编号 GB 38507-2020
ICS 87.080 Y 44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0-03-04
实施日期 2021-04-01
标准类型 强制性国家标准(GB),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适用范围 适用于出厂状态的各种油墨。不适用于印刷时用于调节油墨上机性能的添加剂、稀释剂等,也不适用于印刷时用到的洗车水等产品。

梦能涂料解读: 标准编号“GB”代表“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由洋紫荆油墨(中山)有限公司、国家印刷及办公自动化消耗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多家单位联合起草,主要起草人包括谭正健、蒋立琴等行业权威专家。其归口单位为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需要注意的是,标准明确排除了“调节油墨上机性能的添加剂、稀释剂”和“洗车水”——这意味着这些辅助材料不在本标准的VOCs限量管控范围内,但它们的使用量和VOCs含量仍需受其他环保法规(如GB 37822-2019、GB 37824-2019等)的约束。

二、 术语与定义(第3章)——油墨分类的科学界定

标准第3章(术语和定义)为本标准的核心概念做出了明确定义,这些定义也是后续产品分类和限量要求的基础:

3.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在101.3 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 ℃的有机化合物。

3.3 溶剂油墨: 以有机溶剂作为主要溶剂或分散介质的油墨。

3.8 水性油墨: 以水作为主要溶剂或分散介质的油墨。

3.9 胶印油墨: 适用于使用图文部分和空白部分几乎在一个平面上的平版,并通过橡皮布转移油墨进行印刷的各种油墨总称。

3.13 能量固化油墨: 能在能量辐射作用下,发生聚合反应而固化干燥的油墨。

3.14 雕刻凹印油墨: 适用于雕刻凹版印刷的油墨。

梦能涂料解读: 这五组定义是标准分类体系的基石。标准将油墨按“产品组成中使用的主要稀释剂差异”划分为五大类——溶剂油墨、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其中,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被定义为“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油墨产品”。这一分类体系与国际上普遍采用的“按稀释剂类型分类”的思路一致,便于国际贸易对标和检测互认。

三、 产品分类(第4章)——五大类油墨的精细划分

标准第4章(产品分类)将油墨产品按以下逻辑进行系统分类:

4.1 油墨按产品组成中使用的主要稀释剂差异分为溶剂油墨、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其中,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为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油墨产品。

4.2 溶剂油墨按印刷方式分为凹印油墨、柔印油墨、喷墨印刷油墨、网印油墨。

4.3 水性油墨按印刷方式分为凹印油墨、柔印油墨、喷墨印刷油墨、网印油墨。

4.4 胶印油墨按进纸和干燥方式分为单张胶印油墨、冷固轮转油墨、热固轮转油墨。

4.5 能量固化油墨按印刷方式分为胶印油墨、柔印油墨、网印油墨、喷墨印刷油墨、凹印油墨。

梦能涂料解读: 这一分类体系极具行业指导意义。它将油墨先按“稀释剂类型”分为五大类,再在每一大类内部按“印刷方式”或“干燥方式”进一步细分,形成了“横纵交叉”的二维分类体系。这种分类方式使得不同技术路线、不同应用场景的油墨都能找到对应的管控标准,避免了“一刀切”的不合理限制。例如,溶剂油墨中的“喷墨印刷油墨”和“凹印油墨”的VOCs限量差异显著(喷墨≤95%,凹印≤75%),这正是因为不同印刷方式对油墨配方中溶剂含量的要求不同。

四、 核心技术要求(第5章&表1)——史上最全的“VOCs限量矩阵”

这是标准最核心的部分,通过表1《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系统性地列出了各类油墨必须遵守的VOCs上限。

表1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

油墨品种 油墨品种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限值%
溶剂油墨 凹印油墨 ≤75
柔印油墨 ≤75
喷墨印刷油墨 ≤95
网印油墨 ≤75
水性油墨 凹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 ≤30
凹印油墨(非吸收性承印物) ≤30
柔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 ≤30
柔印油墨(非吸收性承印物) ≤30
水性油墨 喷墨印刷油墨 ≤30
水性油墨 网印油墨 ≤30
胶印油墨 单张胶印油墨 ≤3
冷固轮转油墨 ≤3
热固轮转油墨 ≤10
能量固化油墨 胶印油墨 ≤2
柔印油墨 ≤5
网印油墨 ≤5
喷墨印刷油墨 ≤10
凹印油墨 ≤10
雕刻凹印油墨 ≤20

梦能涂料解读:

溶剂油墨(VOCs≤75%~95%): 溶剂油墨是VOCs含量最高的一类油墨,其中喷墨印刷油墨的VOCs限值最高(≤95%),这是因为喷墨印刷需要油墨具有极低的粘度和快速的干燥速度,因此必须使用大量的挥发性溶剂。凹印油墨、柔印油墨和网印油墨的VOCs限值均为≤75%,这一水平在当时属于严格的管理要求。

水性油墨(VOCs≤30%): 水性油墨的VOCs限值统一为≤30%,显著低于溶剂油墨,体现了水性技术在VOCs减排上的明显优势。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对水性油墨的管控未区分“吸收性承印物”和“非吸收性承印物”——这说明无论承印物材质如何,水性油墨的VOCs含量都必须低于30%。

胶印油墨(VOCs≤3%~10%): 胶印油墨的VOCs限值非常低——单张胶印油墨和冷固轮转油墨仅为≤3%,热固轮转油墨为≤10%。这是因为胶印油墨主要以植物油或改性植物油、高沸点矿油为主要稀释剂,这些稀释剂的沸点通常高于250℃,因此不计入VOCs。热固轮转油墨的VOCs限值略高(≤10%),是因为其需要加热固化的工艺特性,配方中含有少量低沸点有机溶剂。

能量固化油墨(VOCs≤2%~10%): 能量固化油墨的VOCs限值极低——胶印油墨仅为≤2%,柔印油墨和网印油墨为≤5%,喷墨印刷油墨和凹印油墨为≤10%。这是因为能量固化油墨以活性单体为主要稀释剂,这些单体在紫外光或电子束照射下会迅速聚合固化,不参与VOCs的排放。其中胶印油墨的VOCs限值最低(≤2%),体现了该技术路线在VOCs控制上的极致水平。

雕刻凹印油墨(VOCs≤20%): 雕刻凹印油墨的VOCs限值为≤20%,高于胶印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但远低于溶剂油墨。这是因为雕刻凹印油墨以植物油、矿油及其他溶剂为主要稀释剂,其中有部分溶剂的沸点可能低于250℃。

五、 试验方法(第6章)——规范化的VOCs检测

标准第6章(试验方法)为VOCs含量检测指定了方法:

6.1 溶剂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按GB/T 38608-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测定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梦能涂料解读: 本标准专门配套了GB/T 38608-2020作为检测方法标准。GB/T 38608-2020规定了油墨中VOCs含量的测定方法,包括气相色谱法、卡尔·费休法等,适用于本标准所列各类油墨的VOCs含量测定。两个标准相互配合,构成了完整的“限量+检测”标准体系。

六、 包装标志(第7章)与禁用溶剂清单

标准第7章要求:产品包装上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明示产品分类。

此外,标准还附有禁用溶剂清单,列出了油墨中禁止添加的溶剂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醇、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等。这些溶剂因具有高毒性、强致癌性或环境激素效应而被禁止或限制在油墨配方中使用。

梦能涂料解读: 禁用溶剂清单是本标准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从“正向管控”(设定VOCs限值)和“负向管控”(禁用特定有害溶剂)两个维度,全面保障了油墨产品的环保安全。对于油墨生产企业来说,不仅需要确保产品的VOCs含量符合表1的限值要求,还必须确保配方中不含有禁用溶剂清单所列的物质。

七、 标准的历史贡献与意义

填补空白: GB 38507-2020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油墨中VOCs含量的强制性产品标准,填补了该领域的标准空白。在此之前,油墨的VOCs管控主要参照其他相关标准或企业自律,缺乏统一的、法定的限量依据。

分类精细: 标准将油墨按稀释剂类型和印刷方式进行交叉分类,建立了覆盖五大类、十余种细分品种的VOCs限量体系,体现了“一类一策”的精细化管理思路。

推动绿色转型: 标准通过设定严格的VOCs限量(如溶剂油墨≤75%,水性油墨≤30%,能量固化油墨≤2%),直接推动了油墨行业从溶剂型向水性化、能量固化方向的快速转型。

禁用溶剂管控: 标准附带的禁用溶剂清单,系统性地列出了油墨中禁止使用的有害溶剂,为油墨配方的环保设计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南。

出口贸易衔接: 标准的VOCs限值水平与国际主流标准(如欧盟、美国等)保持了一致,便于油墨产品的国际贸易对标和检测互认。

八、 标准在行业中的应用

GB 38507-2020是油墨行业的“法律红线”,在以下场景中具有法律效力:

生产合规: 所有油墨生产企业,产品必须依据本标准进行配方设计与合规性检测,确保VOCs含量满足表1限值要求,且不得含有禁用溶剂清单所列物质。

市场监管: 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以此标准对市场上的油墨产品进行抽检,超标即面临处罚。

印刷企业采购: 印刷企业在采购油墨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GB 38507-2020的检测报告,确保进厂油墨的VOCs含量合规。

清洁生产审核: 印刷企业在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和VOCs排放核算时,以本标准作为油墨VOCs含量的认定依据。

九、 总结与梦能金句

GB 38507-2020告诉我们:油墨的VOCs管控,已从“无标可依”的模糊状态,迈入“专属标准、分类管控、数据说话”的精准时代。它用溶剂油墨的75%、水性油墨的30%、胶印油墨的3%、能量固化油墨的2%、雕刻凹印油墨的20%等数字,为每一种油墨划定了VOCs的环保底线。从书籍报刊的胶印到食品包装的凹印,从塑料薄膜的柔印到瓦楞纸箱的网印,每一份符合本标准的油墨产品,都在用数据证明:印刷,可以不牺牲蓝天;色彩,可以是绿色的。

一个核心定位: 我国油墨领域首部、最权威的强制性VOCs限量标准。

五大类油墨品种: 溶剂油墨、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实现了油墨全品类的覆盖。

两个关键维度: “按稀释剂分类”与“按印刷方式分类”的交叉管控体系。

一个关键认知: 出厂状态的油墨VOCs含量不等于印刷车间的VOCs排放浓度——印刷厂的VOCs排放还需满足GB 37822-2019、GB 37824-2019等排放标准的要求。

一个根本性变革: 油墨的VOCs管控从“推荐性”走向“强制性”,从“参照执行”走向“专属标准”。

梦能金句: “GB 38507-2020是中国油墨行业的‘VOCs判决书’——它用从溶剂油墨的95%到能量固化油墨的2%的跨越式限值,宣告了传统高VOCs油墨时代的终结。它用水性化、能量固化等低VOCs技术路线的差异化限值,为油墨行业的绿色转型指明了方向。每一份符合新国标的油墨产品,都在用数据证明:色彩与环保,可以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