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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浏览量:次

GB/T 1710-2008 同类着色颜料耐光性比较 | 梦能涂料每日解读标准

GB/T 1710-2008 同类着色颜料耐光性比较 | 梦能涂料每日解读标准

前言:颜料耐光性的“定级标准”

在涂料、塑料、油墨等工业领域,着色颜料的耐光性是决定产品户外使用寿命和外观保持能力的关键指标之一。无论是建筑外墙涂料的持久保色,还是汽车面漆的色泽鲜艳,亦或是户外广告印刷品的色彩稳定,都离不开着色颜料对阳光的抵抗能力。然而,颜料的耐光性并非一个绝对的值,它受基料、浓度、膜厚、环境温湿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能有效比较同类着色颜料相对耐光性的试验方法,对于颜料研发、生产质量控制和下游应用选型具有至关重要的基础性意义。

GB/T 1710-2008《同类着色颜料耐光性比较》 正是为此而制定的国家标准。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5月14日发布,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 787/15:1986,全面代替了GB/T 1710-1979。标准系统规定了同类着色颜料(商定的参照颜料和试验样品)耐光性比较的通用试验方法,涵盖了两种暴露方法(A法:玻璃下天然日光曝晒;B法:人造日光曝晒)及试验原理、仪器设备、试样制备、暴露条件和结果评定等内容。相较于1979版,新版在技术引用、样板和曝晒要求、评定方式等方面作出多项更新,使方法更精确并可适应不同商定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同类着色颜料的耐光性比较,是颜料性能评价领域最核心、引用最广泛的基础方法标准。

梦能涂料解读: 这份标准发布于2008年,是颜料耐光性比较领域的“定级标准”。对于涂料行业从业者而言,本标准揭示了“耐光性”这一常见性能指标背后的标准化评估逻辑。它不追求预测颜料的绝对寿命,而是通过与商定参照颜料的对比,来科学地评价颜料的相对耐光性。理解并掌握本标准,是进行颜料筛选、配方设计和产品质量控制的“必修课”。

一、 标准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标准全称 同类着色颜料耐光性比较
英文名称 Comparison of resistance to light of coloured pigments of similar types
标准编号 GB/T 1710-2008
ICS 87.060.10 G 53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05-14
施行日期 2008-10-01
标准类型 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采标情况 修改采用ISO 787/15:1986(MOD)
归口单位 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涂料研究所、中化建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苏双乐化工颜料有限公司等
主要起草人 冯登荣、曹海华、费敏霞、赵玲、季小沛、曹晓东、石一磊
代替标准 GB/T 1710-1979
适用范围 规定了同类着色颜料(商定的参照颜料和试验样品)耐光性比较的通用试验方法,包括天然日光暴露和人造光暴露两种方法。

梦能涂料解读: 标准编号“GB/T”代表“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修改采用ISO 787/15:1986,是中国在着色颜料耐光性试验方法上与国际标准接轨的重要实践。起草单位为上海市涂料研究所和中化建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这是国内涂料和颜料标准化研究的权威机构。该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全面代替了1979版,是当前颜料耐光性比较领域最核心的基础方法标准。

二、 与前版标准的主要差异——标准的“关键升级”

标准前言系统列出了GB/T 1710-2008与1979版的主要技术差异,这是理解新标准核心变化的关键。

变化项目 1979版规定 2008版规定 梦能涂料解读
试验核心 仅对试样进行耐光性试验 采用“商定的参照颜料与试样的耐光性比较试验” 从“绝对测试”改为“相对比较”,使结果不受环境因素波动影响,更具可比性
玻璃盖要求 无具体透射率要求和使用年限规定 增加了对玻璃透射率的要求(360nm和整个可见光谱约90%),并规定了玻璃最长使用时间(不超过2年) 玻璃透射率直接影响到达试样的光谱能量,量化要求确保了曝晒条件的统一性
人造光设备 仅规定使用功率为1.5kW的日晒牢度机 增加了对设备和光源的具体技术要求,引用ISO 4892-2和ISO 11341 从“功率导向”转为“性能导向”,明确了氙弧灯、滤光片和辐照度等参数
试样制备 对试样和试板的制备均作了具体规定 用商定的基料、分散体组成及分散方法制备 从“固定配方”改为“商定条款”,使试验方法更具通用性,可适应不同应用领域
结果评定 无参照颜料对比评定 增加了“将商定参照颜料的变化量等于灰度色标的4级和3级坚牢度时对试样进行结果的评定” 明确了在参照颜料变化到特定等级(4级和3级)时进行评价,使评定更具操作性和可比性
仪器评定 仅目视评定 增加了“用测色仪分别测试并给出色差值ΔE” 新增设备仪器法,使颜色变化的评价更加客观、可量化

梦能涂料解读: 上述变化中,最核心的升级在于从“绝对测试”到“相对比较”的转变。1979版将颜料制成样板后单独曝晒,评价其自身的变化程度。而2008版引入了“商定的参照颜料”,将试样与参照颜料在相同条件下同时曝晒,当参照颜料的变化达到灰度色标的4级(轻微变化)和3级(明显变化)时,再比较试样与参照颜料的变化差异。这一转变使得试验结果不再受环境因素(如天气、季节、地理位置)波动的影响,大大提高了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试验结果的可比性。

三、 范围(第1章)——标准的“应用边界”

规范第1章(范围)是标准的纲领性章节,明确了本标准的适用对象和内容。

1: 本标准规定了对同类型着色颜料(商定的参照颜料和试验样品)耐光性比较的通用试验方法。规定了两种暴露方法:A法,颜料样板在玻璃下暴露于自然光;B法,颜料样板直接暴露于人造光。注:当这两种通用方法(A法或B法)用于指定颜料时,只要在有关该颜料的国家(行业)标准中列入参照适用方法的条目,并注明由于所涉及颜料的某些特性而需作的任何变更的详情。仅当此通用方法中规定的方法不适用于某特定颜料时,才应另外规定一个方法来比较耐光性。

梦能涂料解读: 范围章节清晰界定了本标准的核心——“同类型着色颜料”的“比较”试验。这不是一个测定颜料绝对耐光等级的试验,而是一个比较样品与参照颜料相对耐光性的试验。标准提供了两种方法:A法模拟天然日光曝晒(通过玻璃),B法使用人造光源(氙弧灯)加速试验。用户可根据实际条件和需求选择。注中的说明赋予了标准灵活性——对于特定颜料,可在相关产品标准中注明对本方法的具体调整。

四、 规范性引用文件(第2章)——标准的“技术支持链”

规范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本标准引用或参考的其他标准文件,构成了完整的试验方法技术体系。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idt ISO 105/A02:1993) GB/T 3186-200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ISO 15528:2000,IDT) ISO 4892-2:2006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ISO 11341:2004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滤过的氙弧辐射 CIE 出版物 No. 85:1989日光的光谱辐照度

梦能涂料解读: 规范性引用文件是标准的“技术支持链”。其中,GB 250-1995《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是本标准中目视评定颜色变化的核心工具——灰度色标的4级和3级分别代表“轻微变化”和“明显变化”,是判定参照颜料是否达到预定变化程度的基准。ISO 4892-2:2006和ISO 11341:2004是B法(人造光)中氙弧灯设备的技术依据,分别规定了设备的光源要求和试验方法。这些引用文件的存在,保证了本标准的技术要求与更广泛的国际和国家标准体系的一致性。

五、 原理(第3章)——方法的“核心逻辑”

规范第3章(原理)是理解整个试验方法的基础,阐述了耐光性比较的科学逻辑。

3: 试验样品和商定的参照颜料分别分散在相同的商定基料(介质)中制成分散体,将这两种分散体施涂在底材上并干燥,然后在规定条件下,将它们暴露于已采取防雨措施的天然日光下(A法)或暴露于人造日光下(B法)。通过比较试验样品和商定的参照颜料的颜色变化评定耐光性。

梦能涂料解读: 原理章节清晰地揭示了本标准的逻辑链:相同的基料和分散方法→相同的施涂和干燥条件→相同的曝晒环境→比较颜色变化。整个试验的基石是“相同”——只有保证试样和参照颜料在除颜料本身以外的所有条件完全相同,才能将颜色变化的差异归因于颜料耐光性的不同。这一逻辑是理解本标准所有后续条款的基础。

六、 仪器和材料(第4章)——试验的“硬件保障”

规范第4章(仪器和材料)是标准中技术细节最丰富的章节之一,系统规定了试验所需的各种设备和材料。

4.1 底材: a)铝板或硬纸板;b)纸;c)有关双方商定的其他适宜于制备试验样板的底材。

4.2 施涂设备: a)漆膜涂布器(湿膜厚度50μm~100μm);b)用于本色油墨的合适设备;c)其他商定的施涂设备和膜厚。

4.3 遮盖层: 铝箔或其他合适的不透明材料。

4.4 评定颜色变化用灰色样卡: 符合GB 250-1995。

4.5 商定的参照颜料: 应由有关双方商定并且在组成上应与试样相同。

4.6 基料(介质): 由有关双方商定,应按照待试验颜料的应用范围选择基料(介质)。

4.7 曝晒箱(A法): 应有玻璃盖(厚度2mm~3mm,透射率在360nm处和整个可见光谱区域约90%,更换周期不超过2年),试样应放置在不低于玻璃盖下50mm,玻璃盖和试验样板应朝赤道倾斜,角度近似于曝晒试验地纬度。

4.8 人造光暴露设备(B法): 装有滤光系统的氙弧灯(符合ISO 4892-2:2006),在300nm~400nm范围内辐照度应为50W/m2±2W/m2,在420nm波长处辐照度应为1.10 W/(m2·nm)±0.02 W/(m2·nm),黑标准温度65℃±3℃,相对湿度50%±10%。

梦能涂料解读: 第4章是“硬件保障清单”。几个关键细节:

玻璃盖的透射率和更换周期(4.7): 这是2008版新增的关键要求。玻璃的透射率直接影响到达试样的光谱能量和强度,规定“360nm处和整个可见光谱区域约90%”和“更换周期不超过2年”,确保了不同曝晒箱、不同时间的曝晒条件的一致性。玻璃老化后透射率会下降,因此需要定期更换。

曝晒箱的朝向和角度(4.7): 要求玻璃盖和试验样板“朝赤道倾斜,角度近似于曝晒试验地纬度”,这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接收太阳辐射——朝赤道倾斜保证了每天的最大日照时间,与纬度相同的倾斜角度保证了正午时分太阳光垂直照射样板表面。

B法设备的严格参数(4.8): 表1给出了不同波段的相对光谱辐照度要求,这是标准中对设备最刚性的约束。从λ≤300的“≤0.2W/m2”到360<λ≤400的“62.4~76.0W/m2”,每一个波段都有明确的上下限。这些参数确保了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氙灯老化试验箱产生的光谱具有可比性。

七、 方法(第6章)——试验的“核心流程”

规范第6章(方法)是标准中操作性最强的部分,详细规定了从样板制备到最终评定的完整流程。

6.1 试验样板的制备: 用商定的基料及商定的分散方法分别制备试样和商定参照颜料的分散体。用施涂设备将两种分散体的连续膜并排涂在底材上,每个连续膜至少有25mm宽。置于水平位置在室温下漫射日光下干燥24h。如果商定使用烘干型基料,则按商定条件烘干。用遮盖层遮盖部分样板作为未暴露的对照区域。样板的制备方法、遮盖方式和暴露面的选择应在试验报告中注明。

6.2 暴露: 将试验样板以适当方式放在曝晒箱中或暴露设备并开始暴露。定期检查。A法暴露时间取决于地理位置、季节、天气、倾斜角度及试样特性等多个因素;B法暴露时间取决于光照强度、辐射剂量、设备条件和试样特性等;应在暴露周期内用遮盖层遮盖一个区域,以暴露出一段较短的周期,从而得到一系列有梯度的变化。

6.3 试样的评定: 将商定参照颜料的变化等于灰度色标的4级时取下样板进行颜色变化的比较(如果商定,可在变化等于3级时再进行一次评定)。用灰色样卡评定各色块的色差,必要时应分别对每个分色块的耐光性进行评定。可用测色仪分别测试试验样板和商定参照样的暴露部分和未暴露部分的色差值ΔΕ。

梦能涂料解读: 第6章是标准的“实战操作指南”。几个关键细节:

并排涂布,至少25mm宽(6.1): 试样和参照颜料必须在同一块底材上并排涂布,且每个膜的宽度至少25mm。这是为了确保试样和参照颜料在后续的曝晒过程中经历完全相同的光照和温湿度条件——同一块样板上的不同区域,其曝晒条件可以认为是完全一致的。

系列曝晒时间的梯度设计(6.2): 标准要求在曝晒过程中,周期性地遮盖样板的部分区域,以得到一组具有不同曝晒时间的梯度色块。这被称为“阶梯曝晒”或“系列曝晒”,其目的是观察颜色变化随时间的发展过程,而不是仅看一个固定时间点的结果。

在参照颜料变化等于4级和3级时评定(6.3): 这是标准最核心的评定时机要求。灰度色标的4级代表“轻微变化”(色差约为1.7±0.3),3级代表“明显变化”(色差约为3.6±0.4)。在这两个特定的变化节点上评价试样与参照颜料的颜色变化差异,确保了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和标准化程度。

人工灰色样卡评级的计算方法: 灰卡评级采用数字评级系统,共有1,2,3,4,5五个等级。在评级时,需要将试样暴晒部分与未暴晒部分的颜色反差与灰卡上的色差进行比较,反差相等的级数就是该试样的等级。

八、 需要补充的资料(引言)——试验的“商定条款”

规范引言中列出了为确保试验方法适用于特定应用所需补充的资料,这是标准灵活性的集中体现。

引言: 对于任一特定应用而言,本标准中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必须要用以下的补充内容来完善,这些内容应该部分或全部来自有关待试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或其他文件,或如合适,应由有关双方商定:1) 商定参照颜料的类型和名称;2) 分散试样和商定的参照颜料用的基料(介质)以及分散体组成的细节;3) 所使用的分散方法;4) 试验是天然曝晒(A法)还是用人造光暴露(B法);5) 如使用A法,试板和玻璃盖板的角度;6) 如使用B法,设备和人造光源的细节。

梦能涂料解读: “需要补充的资料”是标准灵活性的集中体现。6项商定内容涵盖了试验的6个关键参数——参照颜料、基料、分散方法、暴露方法、角度和光源。这表明本标准是一个“框架标准”,它为耐光性比较提供了统一的程序框架,但具体的执行细节需要根据待测颜料的特定应用和商定条件来确定。例如,对于涂料用颜料,基料应选择涂料树脂;对于塑料用颜料,基料应选择塑料共混物。这种“框架+商定”的模式,使得本标准可以适用于涂料、塑料、油墨等不同领域的颜料耐光性比较试验。

九、 标准在行业中的应用——着色颜料耐光性的“定级标准”

GB/T 1710-2008是着色颜料耐光性比较领域引用频率最高的基础方法标准之一,在以下场景中具有核心应用:

颜料产品标准中的引用: 本标准在众多着色颜料产品标准中被直接引用作为耐光性的试验方法。例如,您知识库中的GB/T 3184-2008《铬酸铅颜料和钼铬酸铅颜料》表3“条件要求”中明确规定“耐光性:不差于商定参照颜料(见4.2)”,其试验方法为“GB/T 1710”。又如您知识库中的HG/T 5775-2020《油墨用颜料色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引用了“GB/T 1710-2008 同类着色颜料耐光性比较”。

颜料研发与质量比较: 颜料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在开发新型有机或无机颜料时,使用本标准规定的程序,将新颜料与已知耐光性的参照颜料进行并排曝晒和比较,以评价新颜料的相对耐光性优劣。

下游应用企业的原材料筛选: 涂料、塑料、油墨等下游企业在筛选颜料供应商或评价来料质量时,使用本标准方法比较不同来源的同类型颜料在耐光性上的差异,为配方设计和质量控制提供依据。

质量争议仲裁: 当供需双方对颜料的耐光性产生争议时,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尤其是在商定条件下进行的比较试验)是仲裁的重要依据。仲裁时,标准推荐在参照颜料变化等于4级和3级时各进行一次评定,并使用测色仪同时给出色差值ΔE作为客观数据。

十、 总结与梦能金句

GB/T 1710-2008告诉我们:着色颜料的耐光性,不是一句简单的“耐不耐晒”,而是一个从试样与参照颜料在相同基料中并排制样开始,经过玻璃下天然日光或氙灯人造日的相同曝晒,到当参照颜料变化至灰度色标4级和3级时才进行评定的标准化比较过程。它用“相同基料”“相同分散方法”“并排涂布”“同时曝晒”等一系列“相同”条件,确保了两者颜色变化的差异只源于颜料本身的耐光性;它用“4级”和“3级”这两个灰度色标的特定节点,为评定时机提供了统一的参照标尺;它用新增的测色仪法,为目视评级提供了客观的定量数据补充。

一个核心定位: 中国同类着色颜料耐光性比较领域最权威、引用最广泛的基础方法国家标准。

两种暴露方法: A法——天然日光曝晒(玻璃下,模拟实际户外条件,但周期长、可控性差)和B法——人造光曝晒(氙弧灯,加速试验,周期短、可控性强),构成了覆盖不同需求的完整试验体系。

三个评定时机节点: ① 参照颜料变化等于灰度色标4级时(轻度变化);② 可增加一次3级时的评定(明显变化);③ 使用测色仪测量色差ΔE作为辅助数据。

一个根本性认知: 着色颜料的耐光性不是一个绝对等级,而是一个通过与商定参照颜料并排比较得出的相对评价。只有在基料、分散方法、涂布工艺、曝晒条件(包括光源光谱分布、辐照度、温度、湿度)等所有试验条件完全相同的前提下,这种比较才具有科学意义和工程价值。

梦能金句: “GB/T 1710-2008是着色颜料耐光性的‘定级标尺’——它用商定参照颜料作为‘耐光性锚点’,让试样在并排的25mm宽涂膜上与参照颜料‘同场竞技’;它用灰度色标的4级和3级作为‘评定节点’,在参照颜料经历轻度变化和明显变化时分别‘丈量’试样;它用玻璃下天然曝晒和氙灯人造曝晒两种方法,为颜料耐光性提供了从‘自然考’到‘加速考’的双重试验方案。在这把标尺的丈量下,每一份着色颜料的颜色稳定性都被量化为与参照颜料的差异值——这就是同类着色颜料耐光性比较的‘定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