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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浏览量:次

GB/T 35466-2017 建筑用木塑复合材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测定 | 梦能涂料每日解读标准

核心定位: 建筑用木塑复合材料VOC释放浓度的“专属测定标尺”。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小型释放舱法测定建筑用木塑复合材料中目标组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释放浓度的方法,明确了术语定义、原理、仪器设备、试验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标准通过受控温湿度与空气交换条件下的释放舱采样,结合气相色谱等方法分析,可系统获取目标组分VOC与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释放数据。

一、 标准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标准编号 GB/T 35466-2017
发布/实施 2017-12-29发布 / 2018-11-01实施
ICS 91.100.99 Q 10
适用范围 建筑用木塑复合材料中目标组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释放浓度的测定。
核心内容 规定了术语和定义、原理、仪器设备(小型释放舱系统)、试验步骤(试件制备/平衡/测试条件/采样/分析)、结果计算与表示、试验报告。
归口单位 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5)。

二、 核心术语与定义(第3章)

。
术语 定义 梦能涂料工程意义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在101.3 kPa标准大气压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 这是VOC的通用定义,与涂料行业VOC定义一致,确保不同材料间VOC概念的统一性。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非极性有机色谱柱分离、气相色谱检测的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和 TVOC是评估室内空气质量的核心指标。保留时间范围(正己烷~正十六烷)是国际通用的TVOC定义。

三、 核心原理(第4章)

4: 将试件置于一定条件(温度、湿度和空气流速)的释放舱中,试件释放的目标组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与进入释放舱的空气混合后并从舱出口排出,以吸附剂在释放舱出口处分别收集一定体积量的气体中的化合物,选用分析仪器测定所捕集的目标组分的释放浓度。

梦能涂料解读: 本方法的原理是小型释放舱法。通过模拟实际使用环境(温度、湿度、空气交换率),测量木塑复合材料在受控条件下的VOC释放浓度。释放舱法是国际通用的建材VOC释放量测定方法,与GB/T 29899-2013《人造板及其制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试验方法 小型释放舱法》一脉相承。

四、 仪器设备(第5章)

4.1 小型释放舱系统(5.1)

5.1: 小型释放舱系统应符合 GB/T 29899-2013 附录 A 的规定。释放舱的典型工作条件及控制精度见表1。

表1 释放舱的工作条件

序号 释放舱参数 参数范围 控制精度
1 温度/℃ 23~28 ±0.5
2 相对湿度/% 50 ±3
3 空气交换率/次·h-1 0.5~1.5 ±5%

注: 因释放舱内环境与实验室环境的差异,打开释放舱门装载测试试件时,会引发舱温度、湿度的变化。

4.2 恒流气体采样器(5.2)

5.2: 具有抽气系统,配置流量控制器,流量范围为0 mL/min~500 mL/min。

4.3 分析仪器(5.3)

5.3: 配有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GC/FID)及质量选择检测器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D)等,和与其联用的热脱附装置。

梦能涂料解读: 释放舱是核心设备,工作条件需严格控制:温度23~28℃(±0.5℃)、相对湿度50%(±3%)、空气交换率0.5~1.5次/h(±5%)。分析仪器可采用GC/FID或GC/MSD,均需配备热脱附装置。GC/MSD可提供定性信息,GC/FID定量更准确。

五、 试验步骤(第6章)

5.1 试件(6.1)

5.1.1 试件尺寸(6.1.1)

6.1.1: 试件长度≤500 mm,宽度≤500 mm。试件的表面积为1 m2,据此确定试件数量,试件有带榫舌的突出部分应去除。从木塑制品上切割试件后可对试件进行拼接,空心试件需采用不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材料进行封边或封面处理。测试前应除去试件表面杂质、灰尘等。

5.1.2 试件平衡处理(6.1.2)

6.1.2: 试件在(23±1)℃,相对湿度(50±5)%条件下放置(15±2)d,试件之间距离至少25 mm,使空气在所有试件表面上自由循环,恒温恒湿室内空气置换率至少每小时1次。

梦能涂料解读: 试件制备是关键。试件总表面积需达到1 m2,空心试件需封边处理。平衡处理条件:(23±1)℃/(50±5)%RH,时间(15±2)d。平衡处理确保试件在测试前达到稳定的含水率和VOC释放状态。

5.2 测试条件(6.2)

6.2: 调节释放舱的温度、湿度、气体交换参数,并使释放舱处于(10±5)Pa的微正压状态。

5.3 试件放置(6.3)

6.3: 释放舱达到测试条件后,将制备好的试件放入释放舱中,释放舱中的试件应位置适合且试件之间不可重叠放置,保证释放舱内的空气气流均匀分布于测试试件的释放表面。

5.4 采样时间(6.4)

6.4: 试验开始后的第1天(24h),第3天(72h),第7天(168h),第(14±1)天和第(28±2)天进行空气采样,测试浓度低于定量限,应结束试验。试验周期较长,在两次采样间隔期间,可将试件从释放舱中取出,自由放置于同实验条件相同的环境中,需测试时应提前3天(72h)放入释放舱中。

注: 合同双方对采样时间有特殊要求,则按照双方约定采样时间进行采样。

梦能涂料解读: 采样时间点是标准的核心。标准规定了5个采样时间点: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第28天。如果测试浓度低于定量限,可提前结束试验。采样间隔期间,试件可取出放置于相同环境中,但需提前3天放回释放舱。这一设计考虑了长期试验的实际操作性。

5.5 采样(6.5)

5.5.1 空白采样(6.5.1)

6.5.1: 释放舱内温度和湿度稳定8h后可进行采样。采样后的采样管应密封,并存放在无挥发性有机物释放的室温容器中,应在采样后4周内完成样品分析测试,得到空白管中目标组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

5.5.2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采样(6.5.2)

6.5.2: 将采样管与恒流采样器用管路连接。安装采样管到测试设备的气体出口,打开空气采样器,调节流量,进行采样。记录采样开始和结束的时间、采样流量、温度和大气压力。采样后将管取下,并立即将管两端密封。当目标组分为苯系物时,20℃下,苯系物各组分在填装有200 mg的Tenax TA采样管中的安全采样体积,见附录A。

注1: 采样流量通常设定在50 mL/min~200 mL/min范围。

注2: 根据样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的大小确定采样体积,通常采样体积区间为1L~6L,在本标准的测试条件下,3L的采样体积能满足绝大多数样品测试。

表A.1 苯系物的安全采样体积

组分 安全采样体积/L
苯 6.2
甲苯 38
乙苯 180
二甲苯 300
异丙苯 480
苯乙烯 300

梦能涂料解读: 采样是试验的关键操作。采样流量50~200 mL/min,采样体积1~6 L(通常3 L)。Tenax TA是常用的吸附剂,附录A提供了苯系物的安全采样体积,避免采样体积过大导致吸附剂穿透。空白采样需在释放舱稳定8h后进行,采样管需在4周内完成分析。

5.6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采集样的分析(6.6)

5.6.1 二级热解吸分析条件(6.6.1)

6.6.1: 选择热解吸的温度、时间和气体流速,应使十六烷的热解吸效率达到95%以上。参考参数:

a) 热解吸温度:260 ℃~280 ℃;

b) 热解吸时间:5 min~15 min;

c) 热解吸气体流速:30 mL/min~50 mL/min;

d) 冷阱:最高温度:280 ℃,最低温度:-30 ℃,吸附剂:与采样管中吸附剂相同,40 mg~100 mg;

e) 传输线路温度:220 ℃~250 ℃;

f) 分流比:介于样品管和二级冷阱之间以及二级冷阱和分析柱之间的分流比应根据采样管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来选择。

5.6.2 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条件(6.6.2)

6.6.2: 参考参数:

a) 色谱柱:30 m × 0.25 mm × 0.25 μm的石英柱,固定相为5%苯基、1%乙烯基、94%甲基硅氧烷;

b) 色谱柱温度:程序升温,初始温度40℃,保持2min,以6℃/min速率程序升温至150℃,而后以15℃/min速率程序升温至250℃,再以25℃/min速率程序升温至300℃,保持10min;

c) 色谱-质谱进口温度:280 ℃;

d) 离子源温度:250 ℃;

e) 质量扫描范围:30 amu~500 amu;

f) 载气:氦气,1.2 mL/min;

g) 电离方式:EI;

h) 电离能量:70 eV。

5.6.3 标准曲线的绘制(6.6.3)

6.6.3: 将采样管放置于热解吸仪上,确保气流方向与采样时方向相反。用热解析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不同浓度目标组分标准系列采样管,以扣除空白后峰面积为纵坐标,以目标组分质量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宜每周做一次标准曲线,或者每批样品中测定一个已知浓度的标准采样管,其测定结果同已知浓度值相对偏差不大于15%。

5.6.4 样品分析(6.6.4)

6.6.4: 每只样品采样管按绘制标准曲线(6.6.3)的操作步骤进行分析,用质谱谱图出峰位置定性,谱图峰面积定量。

梦能涂料解读: 分析条件是确保检测准确性的关键。二级热解吸需确保十六烷热解吸效率>95%。GC/MS分析条件(程序升温、色谱柱、电离条件)是标准推荐的参考条件。标准曲线宜每周做一次,或每批样品测定一个已知浓度的标准管进行验证。

六、 结果计算与表示(第7章)

6.1 目标组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浓度的计算(7.1)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1)换算成标准状态下采样体积。样品气体中目标组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释放浓度按式(2)计算,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三位。无标准曲线或未能定性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组分浓度,按甲苯的响应系数计算。

式(1): V0 = (pV) / (273.15 + t) × 2.6959

式(2): c = (mp - mB) / V0 × 1000

式中:

V0——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L;

p——实验条件下采样气体的压力,kPa;

V——实验条件下采样气体的体积,L;

t——实验条件下采样气体的温度,℃;

c——标准状态下目标组分VOC的释放浓度,mg/m3;

mp——采样管采集到的目标组分质量,mg;

mB——空白管中目标组分质量,mg。

6.2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释放浓度的计算(7.2)

7.2: 应对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包括正己烷和正十六烷)的所有化合物进行分析。根据标准曲线,应对10个最高峰进行定性定量,宜对尽可能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组分定性定量。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包括正己烷和正十六烷)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组分释放浓度之和为TVOC释放浓度,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两位。

梦能涂料解读: 计算是标准的核心。采样体积需换算成标准状态(0℃,101.325 kPa)。目标组分VOC浓度计算需扣除空白值。TVOC为保留时间在正己烷~正十六烷之间的所有化合物浓度之和,需对10个最高峰进行定性定量。无标准曲线的组分按甲苯响应系数计算。

七、 试验报告(第8章)

8: 试验报告应包含下列信息:

a) 样品的名称、来源、生产日期、试件大小、是否饰面、是否胶粘等;

b) 实验室环境条件,试件平衡情况;

c) 检验依据;

d) 分析仪器设备;

e) 释放舱的测试条件;

f) 试验开始后指定时间的目标组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释放浓度。

梦能涂料解读: 试验报告需包含样品信息、环境条件、检验依据、仪器设备、测试条件和测试结果等完整信息。关键信息包括:试件尺寸、是否饰面/胶粘、平衡条件、释放舱工作条件、各时间点的VOC释放浓度。

八、 关键工程要点(梦能涂料解读)

1. 释放舱法的核心地位: 本标准采用小型释放舱法测定木塑复合材料的VOC释放浓度,与GB/T 29899-2013《人造板及其制品中VOC释放量试验方法 小型释放舱法》一脉相承。释放舱法模拟实际使用环境,是国际通用的建材VOC释放量测定方法。

2. 试件平衡处理的重要性: 试件需在(23±1)℃/(50±5)%RH条件下平衡(15±2)d,确保试件达到稳定的含水率和VOC释放状态。平衡处理是确保测试结果可比性的基础。

3. 采样时间点的选择: 标准规定了5个采样时间点(第1、3、7、14、28天),覆盖了从短期到长期的VOC释放过程。如果测试浓度低于定量限,可提前结束试验。合同双方也可约定其他采样时间点。

4. 安全采样体积的控制: 附录A提供了苯系物的安全采样体积,避免采样体积过大导致吸附剂穿透。例如,苯的安全采样体积为6.2 L,甲苯为38 L。在工程应用中,需根据目标组分选择适当的采样体积。

5. TVOC的计算规则: TVOC为保留时间在正己烷~正十六烷之间的所有化合物浓度之和。需对10个最高峰进行定性定量,宜对尽可能多的组分定性定量。无标准曲线的组分按甲苯响应系数计算。

6. 标准曲线的质量控制: 标准曲线宜每周做一次,或每批样品中测定一个已知浓度的标准管进行验证,其测定结果同已知浓度值相对偏差不大于15%。这是确保定量准确性的重要质量控制手段。

九、 核心总结

GB/T 35466-2017的核心逻辑清晰:通过小型释放舱法(受控温湿度+空气交换率)模拟木塑复合材料在实际使用环境中的VOC释放过程,通过Tenax TA吸附管采样(50~200 mL/min,1~6 L)收集释放的VOC,通过二级热解吸+GC/MS分析(程序升温,EI电离)实现VOC的分离和定量,通过标准曲线(每周一次或每批验证)确保定量准确性,通过5个采样时间点(第1、3、7、14、28天)覆盖从短期到长期的VOC释放过程。其中,释放舱工作条件(温度23~28℃、湿度50%、空气交换率0.5~1.5次/h)是测试的核心条件,试件平衡处理((23±1)℃/(50±5)%RH,15±2d)是确保结果可比性的基础,TVOC计算(正己烷~正十六烷之间,10个最高峰)是评估室内空气质量的核心指标。本标准为建筑用木塑复合材料VOC释放浓度的测定提供了科学、可靠的技术依据,是建材行业环保性能评价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