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172-2014 弹性建筑涂料 | 梦能涂料每日解读标准
核心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专门规定以合成树脂乳液为基料的弹性建筑涂料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于2014-09-29发布,2015-04-01实施,代替JG/T 172-2005。标准适用于具有弥盖因基材伸缩运动产生裂纹功能的水性弹性建筑涂料。与2005版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包括:删除了涂膜耐洗刷性的测定;提高了耐沾污性的测试指标;增加了弹性中涂的要求;修改了制膜和养护方法;调整了低温拉伸速率。这是弹性建筑涂料产品生产商与用户进行技术对接、质量验收和工程应用最核心的权威依据。
一、 标准基本信息
| 项目 | 内容 |
|---|---|
| 标准编号 | JG/T 172-2014 |
| 发布/实施 | 2014-09-29 发布 / 2015-04-01 实施 |
| 代替标准 | JG/T 172-2005《弹性建筑涂料》 |
| 适用范围 | 适用于以合成树脂乳液为基料,施涂一定厚度(干膜厚度≥150 μm)后,具有弥盖因基材伸缩(运动)产生的细小裂纹作用的功能性涂料。 |
| 核心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4 分类(内墙/外墙,外墙分为弹性面涂和弹性中涂,并分Ⅰ型/Ⅱ型);5 要求(表1技术指标);6 试验方法;7 检验规则(出厂/型式检验、组批、抽样、判定);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 归口/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二、 术语与定义(第3章)—— 核心定义红线
3.1 弹性建筑涂料: 以合成树脂乳液为基料,与颜料、填料及助剂配制而成,施涂一定厚度(干膜厚度≥150 μm)后,具有弥盖因基材伸缩(运动)产生的细小裂纹作用的功能性涂料。这是界定“弹性建筑涂料”最核心的量化红线——干膜厚度不足150 μm即不能称为本标准定义的弹性建筑涂料。
三、 产品分类(第4章)—— 核心分类体系
4 分类——最核心的分类参考!: 根据使用环境不同,将弹性建筑涂料分为内墙弹性建筑涂料和外墙弹性建筑涂料。外墙弹性建筑涂料根据功能不同分为弹性面涂和弹性中涂,根据适用地区不同分为I型和II型。
| 大类 | 功能 | 类型 | 适用地区 |
|---|---|---|---|
| 外墙 | 弹性面涂 | I型 | 夏热冬暖以外的地区 |
| II型 | 夏热冬暖地区 | ||
| 弹性中涂 | I型/II型 | 与面涂类型相对应的配套使用 | |
| 内墙 | — | ||
四、 产品技术要求(第5章)—— 最核心的验收参考表
表1 技术要求——最核心的综合验收参考表!:
| 序号 | 项目 | 外墙面涂 | 外墙中涂 | 内墙 | ||
|---|---|---|---|---|---|---|
| I型 | II型 | I型 | II型 | |||
| 1 | 容器中状态 | 搅拌后无结块,呈均匀状态 | ||||
| 2 | 施工性 | 刷涂二道无障碍 | ||||
| 3 | 涂膜外观 | 涂膜外观正常 | ||||
| 4 | 干燥时间(表干)/h | ≤ 2 | ||||
| 5 | 对比率(白色或浅色a) | ≥ 0.93 | ≥ 0.93 | — | — | ≥ 0.95 |
| 6 | 低温稳定性 | 不变质 | ||||
| 7 | 耐碱性(48h) | 无异常 | ||||
| 8 | 耐水性(96h) | 无异常 | — | 无异常 | ||
| 9 | 涂层耐温变性(3次循环) | 无异常 | 无异常 | — | ||
| 10 | 耐沾污性(白色或浅色a)/% | ≤ 15 | ≤ 15 | ≤ 15 | ≤ 15 | — |
| 11 | 耐洗刷性/次 | ≥ 2000 | ≥ 2000 | ≥ 2000 | ≥ 2000 | ≥ 2000 |
| 12 | 拉伸强度/MPa | ≥ 1.0 | ≥ 1.0 | ≥ 1.0 | ≥ 1.0 | ≥ 1.0 |
| 13 | 断裂伸长率/% | 标准状态 ≥150 | 标准状态 ≥150 | 标准状态 ≥150 | 标准状态 ≥150 | 标准状态 ≥80 |
| 13 (续) | 断裂伸长率/% | 0℃ — | 0℃ ≥35 | 0℃ — | 0℃ — | — |
| 13 (续) | 断裂伸长率/% | -10℃ ≥35 | -10℃ — | -10℃ ≥35 | -10℃ — | — |
| 注: a 浅色是指按GB/T 15608-2006中4.3.2的规定,明度值为6~9之间(三刺激值中的Ydes≥31.26)的颜色。 | ||||||
五、 试验方法(第6章)—— 关键控制点
6.1 标准试验条件——最核心的环境红线!: 试验室标准试验条件为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6.2 试验基材——最核心的基材选择红线!: 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应按JC/T 412.1-2006《纤维水泥平板 第1部分: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的规定;底材处理应按GB/T 9271-2008《色漆和清漆 标准试板》的规定进行。
6.3 试板制备——最核心的制膜工艺红线!: 将涂料搅拌均匀,对于内墙及外墙涂料用线棒涂布器在符合规定的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上制备涂膜,第一道用120 μm的涂布器,第二道用100 μm的涂布器,两道间隔6 h。涂布后的试板在标准条件下养护7 d(标准状态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或14 d(其他物理力学性能)。对于弹性中涂,使用150 μm涂布器刮涂,间隔6 h后再标养7 d或14 d。
各性能试验方法的详细参数——核心量化红线
| 项目 | 试验参数/判定标准 |
|---|---|
| 对比率(6.6) | 按GB/T 23981.1-2009的规定进行。 |
| 低温稳定性(6.7) | 按GB/T 9268-2008中A法的规定进行。 |
| 耐碱性(6.8) | 按GB/T 9265-2009的规定进行。 |
| 耐水性(6.9) | 按GB/T 1733-1993中甲法的规定进行,三块试板中有两块未出现起泡、剥落、明显变色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的规定进行描述。 |
| 涂层耐温变性(6.10) | 按JG/T 25的规定进行。[(23±2)℃水中浸泡 18 h,(-20±2)℃冷冻 3 h,(50±2)℃热烘 3 h]为一次循环,共3次循环。3块试板中有2块未出现粉化、起鼓、开裂、剥落、明显变色等涂膜病态现象,可评定为“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的规定进行描述。 |
| 耐沾污性(6.14) | 按GB/T 9780-2013中B法(烘箱快速法)的规定进行。对于含有紫外光交联乳液的弹性涂料,7 d养护后需紫外光照射4 h后进行试验。仲裁检验应采用GB/T 9780-2013中的A法。 |
| 耐洗刷性(6.12) | 按GB/T 9266-2009的规定进行。 |
| 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标准状态(7.15.1) | 将养护好的涂膜裁取哑铃Ⅰ型试件。宽度为裁刀狭窄部分刀刃间的距离。厚度用厚度计测量标线中间和两端三点取平均值。以200 mm/min的速度拉伸至断裂。记录最大荷载F和标线间距离读数L1。 |
| 断裂伸长率-低温(7.15.2) | 将试件在0℃或-10℃拉力机夹具中放置1h后,以30 mm/min的速度拉伸至断裂。仅外墙I型需测-10℃,II型需测0℃。 |
六、 检验规则(第8章)—— 抽样与判定
8.1 检验分类——最核心的检验红线!: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1.1 出厂检验——最核心的出厂检验项目红线!: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涂膜外观、对比率。共5项。
8.1.2 型式检验——最核心的型式检验项目红线!: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表1所列的全部技术要求。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生产的定型鉴定时。
b) 产品主要原材料及用量或生产工艺有重大变更时。
c)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8.1.3 正常周期——最核心的检验周期红线!: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耐人工老化性两年检验一次,其余检验项目为一年检验一次。
8.2 检验结果的判定——最核心的判定红线!:
8.2.1: 单项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 8170-2008中修约值比较法的规定进行。
8.2.2: 产品检验结果的判定按HG/T 2458-1993中3.5的规定进行。核心原则:全部检验项目指标均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则判该产品为合格。
七、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第9章)—— 核心红线
9.1 标志: 按GB/T 9750的规定进行。如需加水稀释,应明确稀释比例。
9.2 包装: 按GB/T 13491—1992中二级包装的规定进行。
9.3 运输: 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曝晒、冰冻。
9.4 贮存——最核心的贮存要求红线!: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处,防止日光直接照射,冬季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产品应根据乳液类型确定贮存期,并在包装上明示。
八、 与旧版(JG/T 172-2005)的关键差异(根据知识库中的前言)
根据本标准“前言”所述,与2005版标准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 删除了涂膜耐洗刷性的测定: 2005版中涂膜耐洗刷性(≥2000次)为单独指标。本标准中仍保留了耐洗刷性(≥2000次),但删除了作为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的具体测定方法表述,而是通过表1技术指标一并纳入。
2. 提高了耐沾污性的测试指标: 2005版中耐沾污性(反射系数下降率)未在知识库片段中体现。本标准要求所有外墙(含面涂和中涂)白色或浅色的耐沾污性均≤15%,指标更为严格。
3. 增加了弹性中涂的要求: 这是与2005版最显著的功能性扩展。本标准正式将外墙弹性中涂纳入产品体系,并明确了其性能指标(耐沾污性≤15%、耐温变性、拉伸强度≥1.0 MPa、断裂伸长率≥150%等)。
4. 修改了制膜和养护方法: 新标准明确了两道涂刷的具体膜厚(第一道120 μm,第二道100 μm)和间隔(6 h)以及养护时间(7 d/14 d),替代了2005版可能不同的制膜工艺。
5. 调整了低温拉伸速率: 常温拉伸速度为200 mm/min(与2005版相同);低温(0℃/-10℃)拉伸速度由2005版的50 mm/min调整为本标准的30 mm/min。
九、 关键工程要点(ima知识库解读)
1. “干膜厚度≥150 μm”是界定弹性涂料的物理红线: 弹性建筑涂料必须是厚浆型涂料,施工成膜后干膜厚度至少150 μm。低于此厚度所产生的涂膜无法弥盖细小裂纹,不能称为弹性建筑涂料。施工时需要通过涂布量控制来保证干膜厚度。
2. “I型(夏热冬暖以外)/ II型(夏热冬暖)”的分类决定了产品的低温拉伸性能要求: I型要求-10℃的断裂伸长率≥35%;II型要求0℃的断裂伸长率≥35%,不要求-10℃。该分类直接对应JGJ 75《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北方或冬季温差大的地区必须选择I型,以保证涂膜在极端低温下不脆裂。
3. “断裂伸长率(标准状态≥150%,低温≥35%)”和“拉伸强度(≥1.0 MPa)”是衡量弹性和强度的双核心力学指标: 150%的断裂伸长率保证了涂膜具有良好的弹性和对基层裂缝的覆盖能力;1.0 MPa的拉伸强度保证了涂膜具有一定的结构强度和抗外力破坏能力。内墙断裂伸长率要求相对较低(≥80%),体现了对内墙抗裂要求的适度放宽。
4. “耐沾污性(白色或浅色≤15%)”: 这是与2005版相比显著提高的指标,新版统一要求所有外墙产品耐沾污性≤15%(旧版可能要求在20%或更高)。这意味着涂料表面在遭受大气污染后,反射系数下降幅度更小,墙面能更长久保持清洁亮丽。尤其对于含有紫外光交联乳液的弹性涂料,在试验前需增加4小时紫外光照射处理,以模拟日光下的自洁效果。
5. “弹性中涂与弹性面涂的配套使用”: 本标准首次明确将弹性中涂纳入产品范畴,且其性能指标(耐沾污性、断裂伸长率)与弹性面涂一致。这意味着在厚涂层系统中,中涂层也需承担弹性开裂功能,不应仅作为简单的填充层。
6. “出厂检验(5项)”与“型式检验(全部表1项目)”: 出厂检验仅包括了最快速的5项指标(容器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涂膜外观、对比率),而型检需完成全部力学、耐久性(拉伸、断裂伸长率、耐沾污、耐洗刷、耐水性等)指标。在材料进场验收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特别是断裂伸长率(标准状态和低温)和耐沾污性的数据。
7. “制膜与养护周期(6.3)”: 标准状态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需养护7d;其他物理力学性能需养护14d。在安排送检计划时,必须准确计算试板的养护时间,尤其要注意14d养护期的项目需先安排制样。
8. “涂膜耐温变性(3次循环)”: 这是针对外墙涂料的专属耐久性指标,模拟了日晒雨淋和冻融交替的户外真实工况。按照JG/T 25的规定,试板需经历“水中浸泡18h→-20℃冷冻3h→50℃热烘3h”的完整循环,3次循环无异常提示涂膜良好的层间附着力。
十、 核心总结
JG/T 172-2014 是中国弹性建筑涂料领域当前最新、最核心的通用行业标准。它通过第3章(干膜厚度≥150 μm的定义)、第4章(I型/II型、面涂/中涂/内墙的分类体系)、表1(涵盖对比率、耐沾污性、耐水性、耐温变性、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等10余项核心指标)、第6章(含制膜工艺、养护周期、低温拉伸速率等详细试验方法)和第8章(出厂/型式检验,以5项出厂/全部型检的判定规则)构建了一套严格、完整的弹性建筑涂料质量评价与应用体系。
最核心的技术红线体现在:
- 核心定义(3.1): 干膜厚度≥150 μm。
- 产品分类(第4章): 外墙弹性面涂(I型/II型)、外墙弹性中涂(I型/II型)、内墙,共5个独立类型。
- 性能指标(表1): 对比率(外墙≥0.93,内墙≥0.95);耐沾污性(外墙白色或浅色≤15%);耐洗刷性(≥2000次);拉伸强度(≥1.0 MPa);断裂伸长率(标准状态:外墙≥150%,内墙≥80%;低温:I型-10℃≥35%,II型0℃≥35%)。
- 试验条件(6.1/6.3/7.15): 标准条件(23±2)℃/(50±5)%RH;制膜用120μm+100μm涂布器;养护7d(拉伸/断裂伸长率)/14d(其他);常温拉伸速度200 mm/min,低温拉伸速度30 mm/min。
- 耐温变性(6.10): 18h水浸→3h冷冻→3h热烘为一个循环,共3次循环。
- 检验判定(第8章): 出厂检5项(容器中状态、施工性、干燥时间、涂膜外观、对比率);型式检验全部表1项目,耐人工老化2年一次,其余1年一次(或新产品/配方变更/停产半年触发)。
- 贮存运输(第9章): 产品应明示贮存期;防雨冻、曝晒、冰冻;通风干燥贮存。
对于ima知识库用户而言,本标准是承接弹性建筑涂料工程项目时的技术基石。在方案设计阶段,应根据建筑项目的所在地气候分区(I型或II型)和功能需求(面涂或中涂)选择正确的产品类型。在产品供应和验收阶段,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覆盖表1全部指标的型式检验报告(特别是断裂伸长率的标准状态和低温数值、耐沾污性、拉伸强度)。在施工指导中,必须严格控制涂布量以确保干膜厚度≥150 μm,并明确区分内墙与外墙的不同耐候性要求。只有完整理解并严格遵循本标准的全部要求,才能确保弹性建筑涂料在实际工程中发挥其应有的覆盖裂纹、防水和长期装饰功能。